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2008-07-02 08:32:44.0
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                 
  在浊世的人间,男女之间的关系总是很微妙的,有夫妻、有朋友,有事业上合作的伙伴;原本人人各就各位,社会也可能万事大吉!不过对人性来说是复杂的,当有一天,朋友变成情人,伙伴变成第三者时,一切社会秩序也就跟着乱了。然而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在你还没有跳出三界外之前,你我这些凡夫俗子只有选择去面对!
  对现今社会来说色情案件在急剧上升,人类原本拥有的灵性,多数也转化为兽性!高楼大厦里的金屋藏娇,早妻、午妻、晚妻的出笼,从原来的花街柳巷,扩展到了现今的公寓套房,处处色情,生意兴隆,财源广进,足可见现今社会“淫”风日盛!
  不过当我们面对这些的时候,总是会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,最合人口味的理由,便是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自欺欺人的言论!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的言论,在一定的情况之下是行的通,但不是万能的,诸君都应该知道,任何真理名言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演化在改变!如果我们只是照搬照抄,不去灵活运用,只能说在亵渎了今人的智慧!
  不可否认,在社会色情案之中,多半是与娱乐场所扯上关系,一般在人们的眼里,娱乐场所象征着色情,象征着卖淫和嫖娼的源头。而主持着娱乐场所的人,背后总会有人在撑腰着,这种人是可恶的,是万恶淫为首的恶之头,当娱乐场所的嫖客越多,生意越好,其罪孽也便深了一层,据说阿鼻地狱这种人多的是。
  近日,据公安部消息,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,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、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《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》。已经在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,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公安部令,予以发布,《办法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,《办法》规定,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。
  早些年,在郑州市警方曾对娱乐场所进行整治行为,并要求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、包厢、包间内的显著位置,必须悬挂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和报警举报电话标志。当时曾引起一番热议,不过不久,便也谈也人们的视界,因为我们并没有看到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起到了多大的作用!
  对这次公安部的规定来说,出发点是良好的,希望社会存少些存在丑陋,当然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,虽然有些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味道,但这是他们的责任,必须要执行的。不过在民众看来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的标志,有些多此一举。
  要知社会上的卖淫嫖娼的发源地,光靠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是起不多大的作用,顶多只是一种摆设而已。不久后,定会当妓女和嫖客偷欢的时候,抬头一看这标志,还可能会放声大笑呢?
  当然了,说起打击起来卖淫是有一定的难度的,因为多数嫖娼者皆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,要是草阶人士,还可显正义之威风,要是有可能在打击卖淫事件中,碰到上司领导,就不好办了,他们手中操纵着他人的前程,如果你揪出他们私生活的陋行,依这帮人的平日的个性,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。固此,打击卖淫嫖娼的聪明人士,一遇到领导嫖娼,多半会选择视而不见,结果,领导为你的识时务而大悦,官升几级也说不定。
  对于卖淫嫖娼之事,如果不下力度动真格去打击,别管他,管他妈,管他头衔,触犯者一律抓之,改变娱乐场所的本质;否则只是在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,挂多少也不管用!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8-07-10 08:23:16.0
来点实在的吧,标语就能管事,还要那么多法律干嘛
119
2008-07-08 16:59:40.0
要么就认真地去管管,要么就任其发展.光说不练不是真把式.
2008-07-08 16:04:12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6:03:43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1:45:57.0
不准卖淫,就不应该开那么多的娱乐场所,你看那满大街的桑拿休中心是做什么吃的
2008-07-08 08:19:54.0
此地无银三百两!haha
2008-07-07 22:17:10.0
有店"不杀人罪"的感觉
2008-07-06 14:11:10.0
我们这里卖淫全部都在大街上的,卖淫女直接站路边叫卖
s
2008-07-06 13:27:51.0
这都不明白,意思就是有的地方还是可以“挂”“可卖淫嫖娼”的!
2008-07-06 12:50:09.0
看到这个题目很可笑,他奶奶的不知是哪个白痴想的主意!卖淫嫖娼在中国三岁小孩都知道
这是违法的事,妈的还用得着写出来,你要挂出来看到人就会想到“原来这里有节目呀”本
来没有的念头也会有了,此地无银三百两,还分安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妈的,我每月交那
么多个税原来政府拿我的钱养了这样的一帮蠢材,可气,我觉得明天政府应在大街上拉条幅
上写“和自己老婆做爱,受法律保护” 一群混蛋!!!
11
2008-07-05 13:42:22.0

z
2008-07-05 13:19:19.0
本是法律,这样儿戏,看来是没办法了!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的某些官员的昏庸无能!
66
2008-07-04 23:24:32.0

28
2008-07-04 19:38:31.0
是欲擒故纵的手法,高,实在是高!
0
2008-07-03 22:55:45.0
怎么会这样呢;我也没办法啊!
2008-07-02 23:50:29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,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 同意
aa
2008-07-02 17:54:54.0
楼主怕是个阳\6126痿患者
168
2008-07-02 17:50:56.0
现在宾馆、酒店、特别是娱乐场所一般都有色情服务,越是高档宾馆、酒店卖淫嫖娼越严重
,他们有强硬后台老板,公安战线的同志更清楚。
2008-07-02 17:32:15.0
这些都是愿打愿挨的事,管它做甚?请部长还是管管公安刑讯逼供的事吧。说出来都没人相
信,太耸人听闻了。简直就是旧社会!
2008-07-02 17:03:03.0
公安部应该制定一个规定:禁止在餐馆酒楼吃饭!娱乐场所不卖淫不卖毒不卖笑,谁还去?
通通都得关门。
999
2008-07-02 15:13:54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
2008-07-02 13:55:11.0
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.
5
2008-07-02 11:29:39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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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'" + document.URL.substring(0, ichina + 9) + "/image'> 看不清验证码?"; } function ubbTag(target, markup) { var txa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target)[0]; txa.value += markup; }
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2008-07-02 08:32:44.0
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                 
  在浊世的人间,男女之间的关系总是很微妙的,有夫妻、有朋友,有事业上合作的伙伴;原本人人各就各位,社会也可能万事大吉!不过对人性来说是复杂的,当有一天,朋友变成情人,伙伴变成第三者时,一切社会秩序也就跟着乱了。然而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在你还没有跳出三界外之前,你我这些凡夫俗子只有选择去面对!
  对现今社会来说色情案件在急剧上升,人类原本拥有的灵性,多数也转化为兽性!高楼大厦里的金屋藏娇,早妻、午妻、晚妻的出笼,从原来的花街柳巷,扩展到了现今的公寓套房,处处色情,生意兴隆,财源广进,足可见现今社会“淫”风日盛!
  不过当我们面对这些的时候,总是会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,最合人口味的理由,便是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自欺欺人的言论!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的言论,在一定的情况之下是行的通,但不是万能的,诸君都应该知道,任何真理名言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演化在改变!如果我们只是照搬照抄,不去灵活运用,只能说在亵渎了今人的智慧!
  不可否认,在社会色情案之中,多半是与娱乐场所扯上关系,一般在人们的眼里,娱乐场所象征着色情,象征着卖淫和嫖娼的源头。而主持着娱乐场所的人,背后总会有人在撑腰着,这种人是可恶的,是万恶淫为首的恶之头,当娱乐场所的嫖客越多,生意越好,其罪孽也便深了一层,据说阿鼻地狱这种人多的是。
  近日,据公安部消息,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,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、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《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》。已经在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,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公安部令,予以发布,《办法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,《办法》规定,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。
  早些年,在郑州市警方曾对娱乐场所进行整治行为,并要求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、包厢、包间内的显著位置,必须悬挂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和报警举报电话标志。当时曾引起一番热议,不过不久,便也谈也人们的视界,因为我们并没有看到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起到了多大的作用!
  对这次公安部的规定来说,出发点是良好的,希望社会存少些存在丑陋,当然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,虽然有些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味道,但这是他们的责任,必须要执行的。不过在民众看来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的标志,有些多此一举。
  要知社会上的卖淫嫖娼的发源地,光靠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是起不多大的作用,顶多只是一种摆设而已。不久后,定会当妓女和嫖客偷欢的时候,抬头一看这标志,还可能会放声大笑呢?
  当然了,说起打击起来卖淫是有一定的难度的,因为多数嫖娼者皆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,要是草阶人士,还可显正义之威风,要是有可能在打击卖淫事件中,碰到上司领导,就不好办了,他们手中操纵着他人的前程,如果你揪出他们私生活的陋行,依这帮人的平日的个性,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。固此,打击卖淫嫖娼的聪明人士,一遇到领导嫖娼,多半会选择视而不见,结果,领导为你的识时务而大悦,官升几级也说不定。
  对于卖淫嫖娼之事,如果不下力度动真格去打击,别管他,管他妈,管他头衔,触犯者一律抓之,改变娱乐场所的本质;否则只是在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,挂多少也不管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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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10 08:23:16.0
来点实在的吧,标语就能管事,还要那么多法律干嘛
119
2008-07-08 16:59:40.0
要么就认真地去管管,要么就任其发展.光说不练不是真把式.
2008-07-08 16:04:12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6:03:43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1:45:57.0
不准卖淫,就不应该开那么多的娱乐场所,你看那满大街的桑拿休中心是做什么吃的
2008-07-08 08:19:54.0
此地无银三百两!haha
2008-07-07 22:17:10.0
有店"不杀人罪"的感觉
2008-07-06 14:11:10.0
我们这里卖淫全部都在大街上的,卖淫女直接站路边叫卖
s
2008-07-06 13:27:51.0
这都不明白,意思就是有的地方还是可以“挂”“可卖淫嫖娼”的!
2008-07-06 12:50:09.0
看到这个题目很可笑,他奶奶的不知是哪个白痴想的主意!卖淫嫖娼在中国三岁小孩都知道
这是违法的事,妈的还用得着写出来,你要挂出来看到人就会想到“原来这里有节目呀”本
来没有的念头也会有了,此地无银三百两,还分安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妈的,我每月交那
么多个税原来政府拿我的钱养了这样的一帮蠢材,可气,我觉得明天政府应在大街上拉条幅
上写“和自己老婆做爱,受法律保护” 一群混蛋!!!
11
2008-07-05 13:42:22.0

z
2008-07-05 13:19:19.0
本是法律,这样儿戏,看来是没办法了!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的某些官员的昏庸无能!
66
2008-07-04 23:24:32.0

28
2008-07-04 19:38:31.0
是欲擒故纵的手法,高,实在是高!
0
2008-07-03 22:55:45.0
怎么会这样呢;我也没办法啊!
2008-07-02 23:50:29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,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 同意
aa
2008-07-02 17:54:54.0
楼主怕是个阳\6126痿患者
168
2008-07-02 17:50:56.0
现在宾馆、酒店、特别是娱乐场所一般都有色情服务,越是高档宾馆、酒店卖淫嫖娼越严重
,他们有强硬后台老板,公安战线的同志更清楚。
2008-07-02 17:32:15.0
这些都是愿打愿挨的事,管它做甚?请部长还是管管公安刑讯逼供的事吧。说出来都没人相
信,太耸人听闻了。简直就是旧社会!
2008-07-02 17:03:03.0
公安部应该制定一个规定:禁止在餐馆酒楼吃饭!娱乐场所不卖淫不卖毒不卖笑,谁还去?
通通都得关门。
999
2008-07-02 15:13:54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
2008-07-02 13:55:11.0
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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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2 11:29:39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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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'" + document.URL.substring(0, ichina + 9) + "/image'> 看不清验证码?"; } function ubbTag(target, markup) { var txa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Name(target)[0]; txa.value += markup; }
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2008-07-02 08:32:44.0
娱乐场所是否该挂禁止卖淫标志?
                 
  在浊世的人间,男女之间的关系总是很微妙的,有夫妻、有朋友,有事业上合作的伙伴;原本人人各就各位,社会也可能万事大吉!不过对人性来说是复杂的,当有一天,朋友变成情人,伙伴变成第三者时,一切社会秩序也就跟着乱了。然而这一切都是真实的,在你还没有跳出三界外之前,你我这些凡夫俗子只有选择去面对!
  对现今社会来说色情案件在急剧上升,人类原本拥有的灵性,多数也转化为兽性!高楼大厦里的金屋藏娇,早妻、午妻、晚妻的出笼,从原来的花街柳巷,扩展到了现今的公寓套房,处处色情,生意兴隆,财源广进,足可见现今社会“淫”风日盛!
  不过当我们面对这些的时候,总是会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,最合人口味的理由,便是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自欺欺人的言论!“存在便是合理的”的言论,在一定的情况之下是行的通,但不是万能的,诸君都应该知道,任何真理名言也同样会随着时代的演化在改变!如果我们只是照搬照抄,不去灵活运用,只能说在亵渎了今人的智慧!
  不可否认,在社会色情案之中,多半是与娱乐场所扯上关系,一般在人们的眼里,娱乐场所象征着色情,象征着卖淫和嫖娼的源头。而主持着娱乐场所的人,背后总会有人在撑腰着,这种人是可恶的,是万恶淫为首的恶之头,当娱乐场所的嫖客越多,生意越好,其罪孽也便深了一层,据说阿鼻地狱这种人多的是。
  近日,据公安部消息,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,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、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《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》。已经在2008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,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公安部令,予以发布,《办法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,《办法》规定,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。
  早些年,在郑州市警方曾对娱乐场所进行整治行为,并要求在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、包厢、包间内的显著位置,必须悬挂禁毒、禁赌、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和报警举报电话标志。当时曾引起一番热议,不过不久,便也谈也人们的视界,因为我们并没有看到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起到了多大的作用!
  对这次公安部的规定来说,出发点是良好的,希望社会存少些存在丑陋,当然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,虽然有些“此地无银三百两”的味道,但这是他们的责任,必须要执行的。不过在民众看来,在娱乐场所挂“禁止卖淫”的标志,有些多此一举。
  要知社会上的卖淫嫖娼的发源地,光靠挂“禁止卖淫”标志是起不多大的作用,顶多只是一种摆设而已。不久后,定会当妓女和嫖客偷欢的时候,抬头一看这标志,还可能会放声大笑呢?
  当然了,说起打击起来卖淫是有一定的难度的,因为多数嫖娼者皆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,要是草阶人士,还可显正义之威风,要是有可能在打击卖淫事件中,碰到上司领导,就不好办了,他们手中操纵着他人的前程,如果你揪出他们私生活的陋行,依这帮人的平日的个性,绝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。固此,打击卖淫嫖娼的聪明人士,一遇到领导嫖娼,多半会选择视而不见,结果,领导为你的识时务而大悦,官升几级也说不定。
  对于卖淫嫖娼之事,如果不下力度动真格去打击,别管他,管他妈,管他头衔,触犯者一律抓之,改变娱乐场所的本质;否则只是在娱乐场所挂禁止卖淫的标志,挂多少也不管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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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10 08:23:16.0
来点实在的吧,标语就能管事,还要那么多法律干嘛
119
2008-07-08 16:59:40.0
要么就认真地去管管,要么就任其发展.光说不练不是真把式.
2008-07-08 16:04:12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6:03:43.0
两个人之间都愿意做的事,是不好管的。
2008-07-08 11:45:57.0
不准卖淫,就不应该开那么多的娱乐场所,你看那满大街的桑拿休中心是做什么吃的
2008-07-08 08:19:54.0
此地无银三百两!haha
2008-07-07 22:17:10.0
有店"不杀人罪"的感觉
2008-07-06 14:11:10.0
我们这里卖淫全部都在大街上的,卖淫女直接站路边叫卖
s
2008-07-06 13:27:51.0
这都不明白,意思就是有的地方还是可以“挂”“可卖淫嫖娼”的!
2008-07-06 12:50:09.0
看到这个题目很可笑,他奶奶的不知是哪个白痴想的主意!卖淫嫖娼在中国三岁小孩都知道
这是违法的事,妈的还用得着写出来,你要挂出来看到人就会想到“原来这里有节目呀”本
来没有的念头也会有了,此地无银三百两,还分安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妈的,我每月交那
么多个税原来政府拿我的钱养了这样的一帮蠢材,可气,我觉得明天政府应在大街上拉条幅
上写“和自己老婆做爱,受法律保护” 一群混蛋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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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5 13:42:2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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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5 13:19:19.0
本是法律,这样儿戏,看来是没办法了!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的某些官员的昏庸无能!
66
2008-07-04 23:24:32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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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4 19:38:31.0
是欲擒故纵的手法,高,实在是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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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3 22:55:45.0
怎么会这样呢;我也没办法啊!
2008-07-02 23:50:29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,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 同意
a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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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怕是个阳\6126痿患者
168
2008-07-02 17:50:56.0
现在宾馆、酒店、特别是娱乐场所一般都有色情服务,越是高档宾馆、酒店卖淫嫖娼越严重
,他们有强硬后台老板,公安战线的同志更清楚。
2008-07-02 17:32:15.0
这些都是愿打愿挨的事,管它做甚?请部长还是管管公安刑讯逼供的事吧。说出来都没人相
信,太耸人听闻了。简直就是旧社会!
2008-07-02 17:03:03.0
公安部应该制定一个规定:禁止在餐馆酒楼吃饭!娱乐场所不卖淫不卖毒不卖笑,谁还去?
通通都得关门。
999
2008-07-02 15:13:54.0
哪里允许卖淫嫖娼,真是可笑
2008-07-02 13:55:11.0
无非是些地无银三百两.有用吗.
5
2008-07-02 11:29:39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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